我支持LV维权

最近LV把国内某个奶茶店起诉了,理由是“商标侵权”,法院判那个奶茶品牌向LV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1030万元‌。

我觉得判罚得非常好,合情合理合法,大快人心。

历史上还有两个争议很大的商标侵权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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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个是“乔丹案”,经过几年的拉扯,最终判决“假乔丹”败诉。

其实随便一个消费者都知道,无论是名称还是logo,你都是想让大家联想到美国的迈克尔·乔丹,不是侵权是什么?

第二个是“真功夫案”,李小龙家属起诉“真功夫餐饮”,说他侵犯了李小龙的肖像权,但是最终判决结果我没有查到。

不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:你的名字叫真功夫,而且弄了一个穿黄衣服、练武术的精壮汉子(姿势酷似李小龙)……

这次LV起诉奶茶店的案子,网友们一边倒地支持奶茶品牌,说LV就是模仿的我们古代的一些纹饰图案。

其实这种说法根本就站不住脚。

如果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,LV是四种图案的组合,古代那个纹样是三种图案的组合,而且其中的两种图案是六瓣,而不是四瓣:

如果拿着放大镜去观察、计算,两者的相似度可能只有10%。

但是某奶茶的logo跟LV的logo相似度高达80%。

另外,商业上的纠纷得需要参考《商标法》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最早注册的那个品牌才是版权方。

那家奶茶公司曾于2024年申请过“四叶花卉图形”商标,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,依据就是《商标法》。

如果从主观层面来看,大众看到那个商标之后,确实会优先联想到LV,而不是古代某个图案。

商标的意义就在这里,如果大家看到某个商标之后,联想到的就是某个名人或者某个大品牌,那么你使用这个商标,自然属于违法行为。

我知道,肯定会有人说我崇洋媚外、吃里扒外。

但是我想说的是:如果你真的想要振兴民族企业,最需要尊重的就是知识产权、商标法和劳动法。

否则,我们在世界眼中的形象只会越来越差。

就拿某个既造手机又造汽车的品牌来说,至少有30%的产品是直接抄袭囯外品牌的。

如果让这种公司大行其道,那么“中囯最盛产山寨货”这个印象就永远也拿不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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